问题 | 丧葬费如何计算退休工人的死亡费用?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如何计算退休工人的死亡丧葬费,包括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以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的发放标准。同时,文章还介绍了丧葬费的领取流程,包括企业退休职工和教师退休后的退休工资计算方法。值得注意的是,养老保险基金目前属于省级统筹,因此不同地区的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存在差异。 法律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问题,即如何计算退休工人的死亡丧葬费。根据题目所给的信息,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答案: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丧葬费是家属用于安葬死亡的亲属、处理后事的必要费用。因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至今还未实现全国统筹,目前仍属于省级统筹,所以并不存在全国统一的发放标准,而是由各省自行制定发放标准,由此造成了各地的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差距较大。 丧葬费领取流程: 1、企业退休职工在家死亡的亲属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 二、教师退休后的退休工资怎么算? 1、离休教师的工资:xxx年7月1日后离休的,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离休费按本人离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或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全额计发。 2、退休教师的工资人员: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 3、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 4、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 5、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在职教师调整工资标准时,离休教师相应增加离休费,退休教师适当增加退休费。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待遇调整办法另行研究制定。 退休人员去世之后,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三个月内申报丧葬费。由于教师属于事业单位的员工,因此,退休金是按照事业单位的退休金计算的,与教师退休前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密切相关。这两个工资之和的90%,就是在学校教学满35年的老师所获得的退休金。 结语 计算退休工人的死亡丧葬费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丧葬补助费、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不同地区和不同养老保险制度下的标准可能存在差异,但丧葬费的领取流程相对统一。对于教师退休后的退休工资,则需要考虑离休费、退休费和工作年限等因素。 法律依据 烈士褒扬条例(2019第二次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烈士褒扬和烈士遗属抚恤优待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烈士褒扬和烈士遗属抚恤优待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的监督。 烈士褒扬条例(2019第二次修订):第三章 烈士褒扬金和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 第二十条 烈士遗属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应当注销其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停发定期抚恤金。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其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停发定期抚恤金。 烈士褒扬条例(2019第二次修订):第三章 烈士褒扬金和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 第十九条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户口迁移的,应当同时办理定期抚恤金转移手续。户口迁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当年的定期抚恤金;户口迁入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凭定期抚恤金转移证明,从第二年1月起发放定期抚恤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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