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网络游戏不但不制造混乱,还会让以前“游手好闲”的闲散人等找到发泄的途径,稳定社会秩序;吸金为国家创造税收;容易管控,所有游戏必须送审才能发行,广电总局每年也都在逐渐增加网络游戏审核的难度,游戏内充斥着大量暴力、色情、反动内容的游戏时根本审核不过去的。 法律依据: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是网络游戏的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络游戏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坚持社会效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优先,弘扬体现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思想文化和道德规范,遵循有利于保护公众健康及适度游戏的原则,依法维护网络游戏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和谐。 第五条 网络游戏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应当接受文化行政部门的指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指导、监督成员的经营活动,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