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可以向用人单位追究刑事责任? |
释义 | 用人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强迫劳动违反了劳动者的个人意愿,如果强迫劳动是通过采取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的话,属于以强制性方法使劳动者丧失行动的自由,那么就构成犯罪。 (2)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章制度,胡乱指挥,或者强行命令劳动者冒着危险进行作业。从而危及劳动者的人身安全,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这是指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人身权利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对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一、劳动仲裁期间上班的情形是哪些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期间是否要继续上班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期间就要继续上班。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在劳动仲裁期间可以不上班。 2、但是,如果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前就已经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劳动者在劳动仲裁期间是不用上班的。 二、主动离职的员工能拿到补偿么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主动离职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七)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八)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九)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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