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正常使用情况下产品损害的赔偿来源 |
释义 | 正常使用产品导致损害应找谁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果产品缺陷导致损害,被侵权人可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请求赔偿。生产者赔偿后,销售者可向生产者追偿;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产品侵权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如下:原告需证明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产品缺陷、因果关系及缺陷存在。生产者需证明免责事项,如未投入流通、缺陷不存在、科技水平无法发现。销售者需证明产品缺陷非其过错造成,并明确生产者身份。 法律分析 一、正常使用产品导致损害应该找谁赔偿 1、正常使用产品造成人身损害的,如果损害是由产品缺陷造成的,消费者可以找销售者赔偿,如果产品缺陷是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可向生产者追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被侵权人请求损害赔偿的途径和先行赔偿人追偿权】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二、产品侵权纠纷举证责任有哪些 (1、受害人(原告)的举证责任 构成产品侵权,承担产品责任的条件有: (1)必须有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实; (2)产品存在缺陷; (3)产品缺陷与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生产者、销售者将产品投入市场时缺陷已经存在。 依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证据规则,没有将产品侵权案件的任何一个构成要件举证责任分配给被告,即原告有义务对以上所有事实条件承担举证责任。 1、生产者(被告)的免责举证责任 生产者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但不是绝对责任。生产者若要免责,则应对免责事项负举证责任。 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3、销售者(被告)的免责举证责任 销售者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因此,销售者只要举证证明以下两点,其免责举证就可以完成: (1)产品缺陷是产品自身存在的,而非其过错造成; (2)明确产品的生产者是谁。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正常使用产品导致损害时,消费者可以向销售者或生产者寻求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请求赔偿,并且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在产品侵权纠纷中,原告有举证责任来证明产品侵权的构成要件,而生产者和销售者也有免责举证责任。生产者需要证明产品未投入流通、缺陷不存在或科技水平无法发现缺陷,而销售者需要证明产品缺陷是产品自身存在且非其过错造成,并明确产品的生产者身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四章 损害赔偿 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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