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家违约不发货可以要求三倍赔偿。 商家在明知没有货物,也没有意向补充货源情况下,仍然进行售卖,就属于提供虚假信息,需要承担假一赔三的法律责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为五百元。 商家不退款,该如何维权: 1、可以先与商家直接沟通,协商; 2、向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投诉,要求调解; 3、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在如今的社会中,人们的法律意识已经越来越强了,当遇到纠纷时,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如果商家在明知没有货物,也没有意向补充货源情况下,仍然进行售卖,就属于提供虚假信息,销售欺诈行为,需要承担假一赔三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惩罚性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第五十八条 【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