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收养的弃婴可以继承遗产吗 |
释义 | 收养关系成立的,被收养的弃婴可以继承遗产,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有扶养关系的养子女,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一、养父与生父谁能代表法律认可 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适用生父母与生子女的关系,但前提是收养关系是合法的。一旦养父母子女关系成立,亲生父母子女关系就自动解除,这时就没有继承亲生父母的财产的权利和赡养亲生父母的义务了。也就是说养子女不能同时继承养父母和生父母的财产,收养关系也可以解除,解除后,如果被收养人未满18周岁,生父母子女关系自动恢复,如果已满18周岁,就要征求被收养人的意见。 二、解除收养关系应该哪些证件?需要什么手续 解除收养关系主要需要身份证明及收养证明。 法律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三、有单身可以领养小孩的吗 1、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2、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3、由养父母抚养成人的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且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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