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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出资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释义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管理交易申请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经审核符合条件后进行登记。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法律分析
    婚后一方出资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具体如下: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夫妻共同财产如下: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指定由一方继承或赠送给一方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二、夫妻房产的过户流程如下:1、夫妻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属区域的房产管理交易申请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房产管理交易将对夫妻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若申请符合条件,房管局初审后将报送市房屋产权登记;2、登记土地变更程序受理申请,资料齐备予以受理,资料不齐或不合规定,说明理由,需补交材料,并说明需要补交的材料和补交期限,补交材料齐备后予以受理,对受理编号,发放回执单;3、产权审核,登记人员审查资料,实地调查情况,若申请符合规定,则报上级核准,直至终审核阶段通过;4、缴纳费用,领取证件,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或经办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是房屋产权登记缴纳相关费用,然后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综上所述,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房产的过户需要夫妻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属区域的房产管理交易申请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房产管理交易将对夫妻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若申请符合条件,房管局初审后将报送市房屋产权登记。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若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即使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方的名字,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房产过户的程序包括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管理交易申请办理产权变更,并经过审核、审查、核准等环节。请注意,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经过合法登记,否则不具备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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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0: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