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旁系血亲是指双方之间无从出关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亲。如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伯、叔、姑与侄子女之间,堂(表)兄弟姐妹之间皆为旁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二代的旁系血亲和三代的旁系血亲,是指与己身同源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其范围包括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外甥子女。超过这一范围的亲属,就不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在进过了上文的讲解之后,大家应该对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所包括的范围有所了解吧。规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不能结婚,主要还是因为这些亲属之间的血缘关系太近,要是结婚的话,那么生下的子女日后患病的机率是很大的。法律客观:《婚姻法》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