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月电费下月才开票当月如何做账 |
释义 | 当月电费下月才开票,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记账: 1、记录当月电费的金额和日期,作为应付账款或待摊费用记入负债科目中; 2、在当月末,根据当月电费的金额在负债科目中进行凭证记账,其中借方为电费支出(费用科目),贷方为应付账款或待摊费用(负债科目); 3、在下个月,当收到电费发票后,根据发票金额在负债科目中进行凭证记账,其中借方为应付账款或待摊费用(负债科目),贷方为银行存款或现金(资产科目); 4、在下个月末,根据电费发票金额在费用科目中进行凭证记账,其中借方为电费支出(费用科目),贷方为应付账款或待摊费用(负债科目)。 开具发票需要以下资料: 1、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是一组唯一标识纳税人身份的数字代码,是开具发票的必要条件。根据不同的发票类型和纳税人身份,纳税人识别号的格式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 2、公司名称、地址和电话:开票人需要知道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电话,以便填写在发票上,同时也方便对方进行联系; 3、商品或服务的名称和数量:需要在发票上列明商品或服务的名称和数量,以便对方核对和确认; 4、商品或服务的单价和金额:需要在发票上列明商品或服务的单价和金额,以便对方核对和确认; 5、发票抬头和收件地址:需要知道发票的抬头和收件地址,以便将发票寄送给对方。 综上所述,为了方便管理,建议及时记录相关的账务信息,以便进行准确的记账和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