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法官询问当事人是否存在违法证据收集行为时,应如实回答。但如果涉及到自己违法证据收集的行为,可以通过拒绝回答或者保护自己的权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如果对方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当事人可以在庭审中提出异议,要求排除其非法证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当事人对他人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所出具的证据有异议的,可以在庭审中提出。”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67条“当事人对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的证据收集活动是否合法有异议的,可以在审查起诉阶段,或者在开庭审理前提出,由审查起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0条“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不得使用非法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