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房产证上男方名字的分割问题 |
释义 | 如果这套房子是由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但是只有男方一个人的名字被登记在房产证上,根据法律规定,这套房子仍然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可以协商处理房产的分割,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将进行判决。如果这套房子是男方个人购买的,并且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不需要进行分割。 法律分析 如果这套房子是由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但是只有男方一个人的名字被登记在房产证上,根据法律规定,这套房子仍然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可以协商处理房产的分割,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将进行判决。如果这套房子是男方个人购买的,并且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不需要进行分割。 一、离婚时女方没出钱买的房子可以如何去分割 房子女方没出钱,离婚时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男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男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男方父母登记前为男方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5、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二、婚前的房卖了后属于共同财产了吗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卖了并不一定就算夫妻共同财产,分两种情况:婚后再买的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出资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这样的房屋不应予以分割;婚后再买的房产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时对于出资方应当适当予以多分。 拓展延伸 房子离婚后,房子归男方吗 离婚后房子不一定归男方。如果有约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5.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6.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这套房子是由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但是只有男方一个人的名字被登记在房产证上,那么这套房子仍然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可以协商处理房产的分割,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将进行判决。如果这套房子是男方个人购买的,并且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不需要进行分割。而对于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婚后卖了,并不一定就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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