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医疗事故评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毁伤导致严重功效停滞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毁伤导致一般功效停滞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它后果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条 根据医疗机构对患者人身酿成的损害程度,把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并对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提供了参考规范。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毁伤导致严重功效停滞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毁伤导致一般功效停滞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它后果的。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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