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要求 |
释义 | 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应以控制为基础,若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则被投资单位应被认定为子公司,但若有证据表明母公司无法控制该单位则不包括。若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且满足某条件则该单位也被认定为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如果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则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作为子公司。但如果有证据表明母公司无法控制被投资单位,则不应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若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则应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作为子公司,前提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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