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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有哪些权利
释义
    刑事案件被告人的权利有: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申请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自行辩护和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控告司法工作人员侵犯自己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参加法庭审理,申请审判长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或者经审判长许可直接发问。
    一、刑事案件怀孕可以不出庭吗
    要看是否为必须出庭的当事人,不是必须出庭的可以不出庭。《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开庭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第一百九十三条强制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二、交通事故被起诉不出庭可以吗?
    交通事故被起诉不出庭可以,但是必须是只涉及交通事故赔偿的民事案件被起诉的被告才可以不出庭,但是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被告人构成违法犯罪的,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是必须要出庭接受人民法院的审判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三、开庭审理流程
    刑事诉讼开庭审理流程如下:(一)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通知与告知相关人员。审判长宣布开庭以及相关事项,告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二)法庭调查开庭阶段的事项进行完毕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始法庭调查。第一小点,公诉人宣读起诉书。2.被告人、被害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分别陈述。3.讯问、发问被告人、被害人。4.出示、核实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只有经过当庭查证核实才能成为定案的根据。5.调取新证据。6.合议庭调查核实证据。(三)法庭辩论(四)被告人最后陈述(五)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六)宣判。分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形式。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宣布判决结果,并在5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定期宣告判决的,合议庭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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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4:4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