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侵犯财产罪的一类,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现规范简称为侵占罪。 我国新刑法分则第五章按侵占目的的不同,共规定了三类十二种具体的侵犯财产罪: (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犯财产罪。包括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敲诈勒索罪。 (二)以挪用为目的的犯罪,包括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 (三)以破坏为目的的犯罪,包括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 一、4千多侵占罪多少钱立案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本罪是数额犯,行为人非法占有保管物、遗忘物、埋藏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本罪。至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有待司法解释确定。本罪的犯罪对象一般是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但遗忘物、埋藏物可能是国家、集体的财产,因此,公共财产也可以成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 二、到手机是不是非法占有 非法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