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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省委委员意味着什么
释义
    省委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区别就是候补委员没有发言权,投票权,只有列席党代会的权力。省委委员属于决策的核心,因为我们国家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核心。当选省委委员,对于一个人的政治前途非常重要。
    省委常委有两个层次,省委书记、省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政协主席为省部级正职(正省级,三级干部),一般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由省委书记兼任,省政协主席为非省委常委,而其他省委常委为省部级副职(副省级、四级干部),一般有省委专职副书记、常务副省长、省纪委书记、省政法委书记、省委组织部长、省委宣传部长、省委秘书长、省会城市市委书记、副省级城市市委书记、省军区政委(或司令员)、省委统战部长等。有的时候,非常务副省长也可以入常,为常委副省长。
    省委的常设机构是省委常务委员会,省委常委都是由省委委员中选举产生的。省委常委的级别至少是副省部级,上至如书记、省长为正省部级,个别省份如广东省,书记为副国级。省委委员的选出,应该是会有最低级别的。也就是说,达到某个行政级别才能被选举为省委委员。省委委员应该是副厅以上。
    常委的人员配置:
    1.常委会委员配备,由上级党委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利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提高议事决策水平的原则决定。
    2.常委会委员名额,省级为11至13人,市、县两级为9至11人,个别地方需要适当增减的,由党中央决定或者省级党委根据中央精神审批。
    3.党的地方委员会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个别民族自治地方需要适当增加副书记职数的,由党中央决定或者省级党委根据中央精神审批。
    4.党的地方委员会换届时,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由全会选举产生,并报上一级党委审批。
    5.新当选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一般应当任满一届。在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动、任免下级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其数额在任期内一般不得超过常委会委员职数的二分之一。
    法律依据:
    《公务员范围规定》 第十三条 下列人员人事关系所在部门和单位不属于本规定第四条所列机关的,不列入公务员范围:
    (一)中国共产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委员会委员、委员会候补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
    (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
    (四)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常委和专门委员会成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和地方工商联执行委员、常务委员会成员和专门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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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6: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