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不当利益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一般应判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若罪犯的犯罪情节严重的,则应判处3年到10年的有期徒刑;如果行为人是冒充人民警察进行招摇撞骗行为的,还要依照前述的相关规定予以从重处罚。 一、冒充公职人员诈骗判几年 法律意义上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具体的;数额巨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五十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犯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招摇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这是本罪同侵犯财产权利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之一。尽管行为人的撞骗行为也是骗取财物,但由于行为人是利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手段致使人民群众以为这些不法行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为,因而直接破坏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的活动。这也是本罪相比诈骗罪的特殊、实质的危害所在。 二、冒充警务人员犯了什么罪 冒充警务人员涉嫌招摇撞骗罪。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同时必须具有利用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实施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警务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