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去哪里办理? |
释义 | 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可带相关材料(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直接去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办理离婚的流程: 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离婚双方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依据法律规定,一般协议离婚的只需要到夫妻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就可以办理。带上需要的证明材料。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道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版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该类证据,权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若没有此类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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