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协议离婚可以去任意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夫妻有一方是港澳台居民、华侨或者外国人的,则需要到内地居民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是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办理协议离婚的,可以直接在当地办理,不需要回一方住所地,因为这些地区将于2021年开始开展为期两年的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