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1.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2.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
 3.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
 4.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
 5.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
 6.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九条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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