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效力有: 1.合同权利义务消灭,未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再履行; 2.合同附随义务发生,并进入履行阶段; 3.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特定权利和合同的特定条款仍然有效; 4.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法律后果: 1、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不因合同终止而消灭; 2、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仍然有效。 一、保险合同的风险有哪些 保险合同终止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或约定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法律效力完全消失的事实。保险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有合同的期限届满、履行完毕、主体消灭等法定或约定事由,其结果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消灭。 二、解除合同后还能要求支付违约金吗 合同解除仍然可以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 因为合同中设置的违约金条款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合同的效力消灭后,对于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具有相对独立的特点,不因合同效力的消灭而失去效力。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但是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能低于造成的损失,也不能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