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家庭和学校应共同为孩子的毒品预防教育负责。法律依据:《毒品危害防治法》 第八条 家庭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毒品预防教育;第十条 学校应当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校本课程并开展专项教育。同时,未成年人在接触毒品方面有着更高的法律责任,应当自觉拒绝毒品。法律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二条 未成年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教育、制止和纠正:(五)接触毒品或者参与吸毒活动。若未成年人确实被迫吸毒,可通过法律手段获得免予追究或减轻惩罚的机会。法律依据:《毒品危害防治法》 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被强迫吸食毒品的,可以免予追究;对于自愿接受戒毒治疗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