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案件的类别包括以下几种: 1、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对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共同特征的概括; 2、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要包括五大类型43个小类,其中包括:放火罪、组织、参加恐怖活动罪、破坏电力设备罪、买卖枪支罪等等性质比较严重的罪行; 3、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破坏经济秩序罪不是一个单独的罪名,而是一类。主要包含: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走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等;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指非法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行为。涵盖以下几种恶劣行为:侵犯他人生命、侵犯他人身体健康、侵犯妇女身心健康、侵犯他人人身自由、侵犯他人名誉、人格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