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构成要件 其构成要件可分为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客观要件,是指在外表上可以看出其法律意思的效果,即在客观上可认识其在表示某种法律效果意思。 主观要件,指内心的意思,分为行为意思,即表意人自觉地从事某种行为;表示意识,即行为人认识其行为具有某种法律行为上意义;效果,即行为人欲依其表示发生一定法律效果。 (二)法律效力 意思表示的拘束力,亦即意思表示的成立效力。意思表示一旦成立,表意人须受其约束,非依法律,不得擅自撤回或者变更的法律效力。意思表示作成后,将要影响表意人、相对人或第三人的利益。 一、民法典中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什么时候时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一百三十八条: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是指意思表示完成时即可发生法律效力,如遗嘱行为。行为人只要做出了合法有效的遗嘱,该遗嘱当即生效,并不需要他的意思表示到达遗嘱中的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知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