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办理流程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分为申请、审查、登记这个步骤,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者是按指印。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双方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者进行必要的调查。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且发放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认为不符合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并且要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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