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或出现权属纠纷时,都可能导致失去房屋使用权的风险。此外,如果房屋已经达到使用年限或发生严重质量问题,也可能被要求拆除或无法再次使用,从而失去使用权。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或者被依法撤销的,其上房屋等附属物的权利同时消灭。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民事纠纷中财产权属纠纷,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到达规定使用年限的房屋,应当依法拆除。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出售的物业应当符合国家关于物业质量、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规定的标准。 以上是本次问题的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