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怎么办 |
释义 |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但是申请重新鉴定,必须满足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才会准许: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一、刑事鉴定意见书的期限为多久? 刑事鉴定意见告知期限是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经审查,发现有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等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重新鉴定。 二、不服公安机关的伤情鉴定怎么办 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人身伤情鉴定意见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的,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 三、当事人对司法鉴定不服的投诉有哪些 侦查机关应当将作为证据的鉴定意见(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任何一方认为鉴定意见(结论)有错,对司法鉴定不服的,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申请,侦查机关都应当依据实际情况,或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法院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去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也就是说,当事人也可以再法庭审理过程中,申请重新鉴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存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 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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