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欠款人失踪时,首先要审查其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欠款人的财产是夫妻共同所有,那么配偶就有为对方还债的义务。其次,可以向申请法院宣告失踪,法律将通过设立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最后,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欠款,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所以,找不到借款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立案,需要提供可以证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具体而言起诉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2、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5、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