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婚生子女判给男方是否可以呢 |
释义 | 非婚生子女判给男方可以。但如果孩子处于哺乳期的,一般不会判给男方,除非女方存在下列情况: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一、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并想要孩子怎么办 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如果不想离婚,是可以拒绝的。 如果女方并无重大过错的,男方在哺乳期起诉离婚是受到法律限制的。但并未否定和剥夺男方的起诉权,只是推迟了男方提出离婚的时间。 男方起诉离婚,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此种例外情况一般包括小孩的亲生父亲系婚外第三者,或女方存有严重家庭暴力倾向,不立即离婚可能危及双方或小孩人身安全的情况等等。 哺乳期离婚,基于哺乳等条件考虑,孩子一般是判给女方;但在女方有下列情况情况时,一般判给男方。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前提是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 二、孩子一岁半离婚会判给谁 孩子一周岁离婚一般会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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