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发现该公司是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的主观故意,同时还有相应的诈骗行为实施,可以立即到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公安机关的侦查,帮助追回赃款,对被害人进行退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