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设备折旧年限规定如下: (1)供电系统设备15到20年,供热系统设备11到18年; (2)中央空调设备10到20年,通讯设备8到10年; (3)洗涤设备5到10年,维修设备10年; (4)厨房用具设备5到10年; (5)电子计算机系统设备6到10年,电梯10年; (6)相片冲印设备8到10年,复印、打字设备3到8年。 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1、企业将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将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全部结转至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结转之后,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科目余额应该为0; 2、将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收入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的贷方; 3、将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的借方。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