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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增值税不能抵扣的范围
释义
    增值税是一种以商品和应税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的流转税。然而,有一些项目是不可抵扣的。首先,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采购或服务不可抵扣。其次,除住宿费外的差旅费用、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餐饮娱乐服务以及日常生活服务也不可抵扣。第三,享受国家税收简易计税优惠或免征增值税的项目也不可抵扣。第四,由于保管不善等非正常损失的项目也不可抵扣。最后,贷款服务不可抵扣,但融资租赁是可以抵扣的。
    法律分析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不可以抵扣的项目:
    1、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采购或服务。
    2、除住宿以外的差旅费用、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餐饮娱乐服务,日常生活服务。
    3、享受国家税收简易计税优惠或者是免征增值税的项目。
    4、由于保管不善等非正常损失的项目。
    5、贷款服务(融资租赁是可以抵扣的)。
    拓展延伸
    增值税不可抵扣的特殊情况及应对措施
    增值税不可抵扣的特殊情况包括金融、保险、房地产等行业的部分业务,以及企业自用固定资产和非正常损失等。对于这些情况,企业可以采取一些应对措施来降低增值税的影响。首先,对于金融、保险行业,企业可以通过合理的业务结构调整,将不可抵扣的增值税成本转嫁给客户,以减少自身负担。其次,对于房地产行业,企业可以考虑合理规划资金流动,优化税务筹划,减少不可抵扣增值税的发生。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积极申请税务优惠政策、合理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可抵扣增值税的影响。综上所述,针对增值税不可抵扣的特殊情况,企业应积极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以保证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并降低税务负担。
    结语
    针对增值税不可抵扣的特殊情况,企业应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减少不可抵扣增值税的影响。金融、保险行业可通过业务结构调整,转嫁成本给客户;房地产行业可优化资金流动,减少不可抵扣增值税的发生。同时,积极申请税务优惠政策、合理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方式,最大限度减轻税务负担,确保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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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2 2:3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