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经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制定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里边包含了社会保障卡损坏、遗失后的挂失、补发程序。因此,社保卡丢失,要去发卡地的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规定的地方补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五条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后,可发行社会保障卡。其他任何机构和组织均不得发行社会保障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经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并通过在服务场所明示、政府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社会保障卡的功能、用途; (二)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 (三)社会保障卡的使用范围 (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使用期限及使用方法; (四)社会保障卡损坏、遗失后的挂失、补发程序; (五)发卡机构、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