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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如何取得经营权
释义
    土地承包权是可以通过转包的方式转让出去的,转包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把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者部分转交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农户耕种和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一、法律依据有哪些?
    1、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农村居民在转让房屋后,将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在实现抵押权时,房屋可以查封,但地不能卖,也将导致抵押权无法正常实现。因此,无论在集体经济组织外部,还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均不得将宅基地使用权用于抵押。而且,不仅宅基地使用权不能抵押,在宅基地建造的房屋也不能抵押,否则,由于存在宅基地不得抵押的法律规定而使房屋的抵押权人不能实现房屋的抵押权。实践中以农村房屋或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标的的,该行为应当被认定为无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3、《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只限制于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滩等农村土地,经发包方同意,并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书的,才可以设立抵押,并没有明确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
    5、《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则明确规定,除买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四荒地”等农村土地可以抵押外,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是不允许抵押的。
    二、土地转包与出租的区别有哪些
    转包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农民之间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转包商的土地经营权产权不变。出租是指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出租是对外民事合同,出租人对土地经营权的产权不变。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承包土地经营权的租赁权,并向承租农民支付租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三、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农村土地流转一般指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
    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将土地进行流转的,应当签订流转合同。土地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2)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位置、面积、质量等级;
    (3)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
    (4)承包土地的用途;
    (5)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承包价款和支付方式;
    (7)违约责任。
    另外,土地承包经营权凡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采取转包、租赁、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土地流转合
    同要经过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鉴证。有条件的经双方同意,可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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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9: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