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昆山交了四年多社保,现在转到上海继续交,等老了是否能享受上海的退休金? |
释义 | 法律分析:外地户口上海退休细则如下:1、在上海缴纳社保满15年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到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退休证相关手续,并在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账户,每月按时将养老金汇入账户。如果超过15年未缴,上海的社保可以转入当地社保,只有一定比例才能转出缴纳当地社保基金,享受当地社保金额;2、外地退休人员不能像上海退休人员一样每年都加养老金。上海的养老金制度是分享改革成果,适当补贴上海退休人员;3、对于知青、支内、支边的、上山下乡等到外地的,退休后现在回上海户口的,此类人员可能有补贴政策;4、开始办理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登记。没有在单位处理过,或者没有失业、共保等单位的,可以到居委会处理。法律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在江苏交了12年职工养老,现在在上海工作,公司交了一年半的钱。我的孩子在上海注册,在上海定居。退休后能在上海办理吗? 法律分析:可以在上海办理退休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您好,我在浙江嘉兴交了两年多的社保,中间断了三四年,现在在老家交了,能不能续一下? 社保可以断点续交,并且不能超过三个月。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分地域)只能做二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第九十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社保在外地交了一年,中途断了两年,现在想转到本地,继续交,可以吗? 【法律分析】:当事人在外地交纳社保,如果想要转回本地的,应该按照以下程序:1,参保人员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凭证;2,参保人持相关证明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5,向新参保地发出关系转移信息表;6,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结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为什么我在江苏交了社保,但又在老家交了,现在找不到江苏的社保信息 法律分析:查不到公司交的社保原因有:1、公司办理参保手续的社保机构与所查询的社保机构并不是同一市或者同一省。2、查询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与参保时录入的身份证号码有出入。3、系统有延迟录入的情况。建议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其社保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保局进行查询,或者拨打社保查询热线进行查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我今年52岁了,单位交了十年保险,我自己交了十五年,能去办理退休吗? 退休条件如下: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男职工工人和干部都是年满60周岁;2、老保险累计缴纳年限要求,至少缴满15年;3、医疗保险累计缴纳年限要求,一般是男性缴满25年,女性缴满20年。当办理退休后,社保局会根据退休人员不同的身份以此分类存放在不同的地方保管,如企业的退休职工,这类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后还需原工作企业进行办理结束社保手续,然后将个人档案返还原企业继续由其为其保管。如果是事业单位人员退休人员,那么档案会存放在人社局,如果退休人员是领导岗位退休的话,那么档案会在相应的组织部档案室内,当到达退休年龄办理相应的退休手续后,档案还会回到原本存档的档案室内保管。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一)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的,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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