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解除工程合同的,应当由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对非违约方进行赔偿。2、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损失赔偿额应当是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一般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