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992年国企除名,除名之前的工龄是可以算工龄的。由于违犯劳动纪律受到除名处置的工人,除名前的持续工龄与再次就业后的工作时间,能够合并计量为持续工龄,但除名工人持续工龄计量时效的溯及力,应从各地实行工人个人交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作为除名工人计量持续工龄的起始时间。 什么样的工龄不被计算? 职工在下列情况从事工作的时间,不作工龄计算: (一)凡职工在敌伪及国民党反动统治时期,任一定的职务,如把头、监工、厂警、矿警等,有压迫剥削行为的,国民党军队官兵,国民党政府机关中的官吏等,其从事该项职务的时间,不作工龄计算。 (二)凡判刑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不计算工龄。因反革命罪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连续工龄应自恢复政治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 以上是您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规定:由于违犯劳动纪律受到除名处置的工人,除名前的持续工龄与再次就业后的工作时间,能够合并计量为持续工龄,但除名工人持续工龄计量时效的溯及力,应从各地实行工人个人交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作为除名工人计量持续工龄的起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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