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下班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能一起赔吗 |
释义 | 不可以。如果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上下班交通事故,先等跟对方的赔偿协调好了再看工伤保险待遇,因为医疗费是要看责任大小的,对方全责,那么医疗费全部着对方,工伤保险不支付,如果对方主要责任,那么按照比例对方和工伤保险基金分别支付医疗费。是不可以双重享受的。你去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是要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和对方的协调结果的。 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如何认定 (一)认定条件: 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一定的因素和具体实践作判断。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 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 上诉四点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二)申请时限: 1、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三)受理部门: 各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障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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