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代位继承可以拒绝,当事人拒绝代位继承的,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拒绝继承就合法有效,放弃继承权人依法不能分得遗产。 一、放弃继承权产生什么影响 放弃继承权以后会丧失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若是放弃了继承权,继承人就不能参与遗产的分割,但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二、可放弃继承在债务清偿中的效力是怎样的 放弃继承在债务清偿中的效力是:对于被继承人的债务,不承担偿还责任。放弃继承权的应当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在放弃继承书上签字的就开始生效,放弃继承权合法有效,依法不能分得遗产。 三、放弃继承权后反悔如何处理 放弃继承权后反悔的处理办法如下: 1、遗产处理前或者诉讼中反悔的,遗产不是其他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因为遗产还没有分割,若各继承人同意,应允许其反悔,在诉讼中,法院根据其理由决定是否允许其反悔; 2、遗产处理后悔的,因为遗产已经分割,遗产已经是其他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为维护财产稳定和交易安全,不允许反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