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体工商户的公章的办理流程如下: 1、到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备案; 2、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负责人身份证原件等材料; 3、进行刻章备案后,再到指定的刻章地点进行刻章。 个体工商户的公章的办理条件如下: 1、公章上的字号名称必须和营业执照上的一模一样,否则这个章是无效的,严格来讲,甚至是违法的; 2、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或备案的正规刻章档口去刻; 3、非法人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法人委托书(亲笔签名加盖私章); 4、个体户年检时间要求,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登记主管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企业上一年度的情况进行检查。企业应当于3月15日前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年检材料。年检须提交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当加盖登记主管机关的公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四条 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