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寿保险可以对抗法院强制执行吗 |
释义 | 根据目前我国判例,人寿保险是否可以对抗法院强制执行,这尚具有不确定性。考虑到人寿保险具有保障性,对被执行人的人寿保险进行执行,势必需要强制性解除保险合同,因而将破坏人寿保险对债务人的基本保障,这也是保障性人寿保险往往不作为法院强制执行对象的原因。同时,人寿保险具有现金价值,是基于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形成的,属于投保人依法享有的财产权益。在投保人不能偿还债务,又不自行解除保险合同提取保单现金价值以偿还债务的情况下,有的法院认为有权强制代替投保人对保单的现金价值予以提取。有的法院颁布规定将人寿保险纳入可执行财产范围,这从某种程度上代表了司法机关的观点倾向。法律依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对被执行人拥有的人身保险产品财产利益执行的通知》:投保人购买传统型、分红型、投资连接型、万能型人身保险产品、依保单约定可获得的生存保险金、或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保单红利、或退保后保单的现金价值,均属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财产权。当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作为被执行人时,该财产权属于责任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执行。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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