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人如何避免被非法催收行为所害? |
释义 | 法律分析:借款人遭受非法催收行为时,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在诉讼时,借款人有权要求相关催收人员提供催收凭证,催款记录等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催收人员不得采用暴力、恐吓等非法手段进行催收,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等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六条:“债权人追索债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的手段,不得有虚假陈述或者其他欺诈行为。”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如对债权人的债权主张存有异议,可对债权人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要求债权人到有关部门予以公证或者出具发票、收据、服务单据等凭证,债权人未能提供证明材料的,债务人有权拒绝进行还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妨害信用卡管理秩序罪:非法持有他人的信用卡,或者伪造、变造信用卡,或者非法使用被授权的信用卡进行交易,致使信用卡公司或者持卡人受到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以上仅为参考,具体应根据案件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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