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1、出资人以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在过去有资本充实、资本维持、资本不变原则。可以对外展示公司实力。但后来公司运营长了,注册资本与公司真正资产脱节,证明公司实力的意义就不存在了。2、新公司法修订后公,注册资本都是认缴制,这5000万可能未出资到位,未来如果不缴足要对公司承担补足义务,对缴足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债权人也要与公司一起承担未缴足份额的连带责任。真正公司偿债能力要看净资产。风险提示:公司在减资时注册资本变更,必须编制资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同时注册资本变更,必须要在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