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债权转让的内部效力都有哪些
释义
    债权可全部或部分让与给受让人,让与人应提供债权证明文件和担保物,同时转移从权利,但非专属于债权人的除外。让与人需对债权质量担保,并不得重复让与。1、债权应由让与人移转给受让人。如果全部让与,则受让人将取代让与人成为合同关系的债权人,让与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如果部分让与,则受让人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共同债权人。
    2、让与人应将债权证明文件全部交付给受让人。并告知受让人有关主张债权的一切必要情况,如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可主张的抗辩及债权的担保情况等。让与人持有的担保物及文书也应全部交付。
    3、让与人向受让人移转债权时,依附于主债权的从权利如抵押权、留置权、定金债权、保证债权、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也一并转移。但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4、让与人对让与的债权负瑕疵担保责任。
    5、让与人一般不得将已让与的债权重复让与。《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该内容由 左少林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5 22: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