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都有哪些 |
释义 |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1、合同成立是指合同订立的过程,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当事人就合同的条款协商一致的,合同成立; 2、成立的合同不一定会生效,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合同,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合同的当事人就合同的条款协商一致,合同成立以后,便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由于订立合同的方式不同,法律规定有所不同,合同成立的时间也有区别。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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