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首付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婚前首付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一、婚前购房婚后办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在婚前买房,并在婚后办理产权登记,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不属于共同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登记在买房人个人名下,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 2、对于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还贷,并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房产; 法院一般会判决该房产为登记一方财产,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买房只付了首付算婚前财产吗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以购房合同为准,签订日在结婚证之前就算婚前财产,签订日在结婚证之后就算婚后共同财产。但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属于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三、离婚时能分配对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吗 婚前买的房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配,如果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如果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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