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落户上海政策 |
释义 | 落户上海政策如下: 1、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以及用人单位引进符合本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在沪工作稳定的人才,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等法定情形下,可以依法取得上海市户籍。 上海符合基本条件可直接落户人员: 1、所有高校的应届博士均可以直接落户上海; 2、双一流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可以直接落户上海; 3、世界—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建设学科硕士研究生,直接落户上海; 4、上海各研究所、各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打分直接落户; 5、清、北、复、交、同济、华师大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可以直接落户上海; 6、上海的本科院校在校期间服役,毕业之后可以直接落户上海; 7、上海“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五大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地区用人单位工作的,直接落户。 法律依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引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沪工作稳定的人才,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四)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五)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