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过户有五个办理流程: 1、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提交身份证明、合同等过户材料; 3、受理后审核材料; 4、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登记; 5、税金交清以后,排队等着去拿新房产证。 房产过户准备的资料有: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 4、夫妻一人无法到场的,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证局公证,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