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户口如何办理居住证明? |
释义 | 外地户口办理居住证明是常见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人需按照公安机关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照片、住址证明等。居住证持有人可享受出入境证件办理、身份证换领、机动车登记、驾驶证申领等便利。办理时限一般为15个工作日左右。需注意,有违法犯罪记录者可能无法办理。《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发放,且免费。外地户口需居住证明参与居住地活动,如学车等。 法律分析 一、外地户口如何办理居住证明?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二、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三、所需材料 1、办理居住证申办所需要的材料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本人近期一寸(底色为白色背景)彩色免冠标准照片1张、居住在居民家中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即可)、房屋租赁合同;自购房产的,出具购房证明材料;居住在单位内部的应由单位出具证明或提供单位《户口登记簿》、育龄妇女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办理地点:你所在辖区派出所办理。 3、办理时限: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自资料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从目前办理情况看约20天左右。 4、依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于今年10月1日实施。流动人口可按照具体情况申领1年期或者3年期的居住证,流动人口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还可以申请常住户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的发放、管理工作。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发放免收任何费用。 外地户口办理居住证明是比较常见的行政审批事项,当事人为了参与居住地的生产生活等活动,一般情况下要先取得居住地的居住证明,譬如学车等情况。外地户口在办理本地的居住证明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标准和文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情况下,可以无法办理居住证明。 结语 外地户口办理居住证明是为了参与居住地的生产生活等活动,具有一定的行政审批程序。申请人应按照公安机关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注意遵守相关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多项便利,如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居民身份证等。办理居住证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照片、房屋证明等。办理时限一般为15个工作日左右。根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发放免收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如有违法犯罪记录,可能无法办理居住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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