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务员退休年龄新规定 |
释义 | 一、公务员退休类型 1、强迫退休,即对已达到法定最高退休年龄而不停止工作和不办理退休手续的公务员,采取强迫命令的措施,迫使其退休的制度; 2、自愿退休,即已具备法定退休条件的公务员主动申请办理退休手续的制度;病残退休,即由于疾病或伤残等原因,填成公务员丧失工作能力时准允其退休的制度; 3、命令退休,指对未达到退休年龄但工作不称职的公务员责令其退休的制度; 4、延迟退休,指基于机关工作需要或照顾公务员生活等原因,对已超过法定最高退休年龄的公务员实行的迟延一段时间退休的制度。 二、公务员退休年龄新规定 1、《国家公务员暂行例》规定的退休条件为: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丧失工作能力的。 2、国家公务员自愿退休的条件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 (2)工作年限满30年的。 三、公务员退休制度的特点 1、严格坚持到龄即退,实现国家公务员退休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国家公务员达到规定的最高任职年龄,规定“应当退休”,并在具备退休条件的当月办理退休手续。每个国家公务员必需自觉遵守,依法退休。同时,还规定了不到最高任职年龄的,本人提出,经组织批准,也可以提前退休。 2、国家公务员退休金计发办法和标准,突出了国家公务员的特点,符合分类管理的原则。退休金计发办法根据国家公务员工作性质和工资结构特点确定,与企事业单位区别开来,可减少互相攀比,有利于国家公务员保障体系的建立。 3、与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注意与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机结合,明确国家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金的基本原则,为下一步建立适合国家公务员特点的养老保险制度打下了基础 4、重视对退休公务员的管理。坚持退休养老保险费用管理与人员管理统筹考虑,有利于减轻原单位的负担,为向社区化管理过渡创造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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